2019-06-30 12:05:07 来源:经济观察网
6月28日,在钱端事件发布立案通知的第二天,招商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与钱端事件中的投资人在深圳东海社区街道办进行了第二次的会面沟通,出席沟通会的招行代表有招商银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季剑平、交易银行部企业网银与企业手机银行团队负责人金勇攀和资产保全部法律顾问顾保华。
就在6月27日,上述招行相关负责人在同一地点与投资人进行了第一次会面沟通,投资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当时招行总行负责人在现场表示,招行会对此次事件负责到底,但是员企同心的事以及投资人举报的材料他们要彻查之后才有定论,至于最后招行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则由最后法院判决或者政府来决定,会后招行搜集了投资人相关问题和举报材料,并决定于第二天一并回复投资人。
以下为6月28日投资人沟通会的主要问答实录,整理自投资人提供的音视频资料:
投资人:我们手上有标明“钱端是招行委托第三方软件公司开发的,基于我行员工员企同心产品和票据见证产品的互联网移动端投资。钱端上所有理财产品为我行资产,由永安保险承保,我行承兑,安全可靠,固定期限收益,可放心认购”的宣传资料,招行是否承认?
招行:针对宣传单,招商银行的确做过相关营销推广,但字样不认可有“招商银行旗下”的措辞,宣传资料到底是分行层面出具还是其它渠道出现,需要重新核实其真实性。
投资人:招行是否承认向投资者推荐钱端的项目?是否到企业推广“员企同心”?
招行:招行的确通过“员企同心”推广招行见证的资产项目,但整体已经到期结清,至于投资者具体如何接触到“员企同心”,如何被推荐、如何了解到钱端APP,投资人具体掌握的资料可以提供给招行,招行会统一核实。
投资人:招行在推荐钱端时,是否有告知该平台与招行的关系?
招行:投资人登陆钱端完成用户注册的时候,这份注册协议是跟钱端签署的,然后在投资的时候是跟网金签署的投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告知了平台的合作关系,投资者在钱端的平台上注册,通过网金的投融资平台完成投资行为。至于招行在推荐钱端的时候是否有告知该平台与招行的关系,因为每个投资人接触到钱端的路径各异,我们需要核实。
投资人:招行在推荐钱端时是否有提示过该平台理财产品的风险?
招行:从法律角度来解释,投资人在签署法律协议的时候明确招行只是做资产见证,理财产品的风险是需要投资人自己把控的。招行见证的资产都已经结清了,目前投资人所持有的新版协议是钱端自己操作的。
投资人:招行与钱端停止合作后,以何种形式通知投资人?
招行:2017年4月停止了与钱端合作之后,招行总行通知网金控股对见证资产的系统进行下线的处理,招行见证资产推送通道关闭、内部见证产品下线,总行层面也停用了各分支行相应的系统。进行上述操作后,招行的资产见证停止推送,已经没有办法发布了。
投资人:招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招行:经过招行内部讨论,目前建议投资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种途径按照公安填报须知向公安提交资料,具体通过招行分支机构的哪位员工怎么接触到钱端等等整个过程可以详细提供给公安;第二种把所有的资料给招行,由招行内部核实,经过核实查证后才能明确招行到底参与了多少和在其中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事件回顾:
5月27日,钱端发布公告称,投资人认购的项目无法按期履约,具体履约时间及方案需与合作方招行予以确认,后续可能出现待兑付金额约14亿元。对于未能兑付的原因,钱端表示是招行对其发布的项目产品进行了错配,钱端接收的信息只有资产要素无法获取具体资产情况。而招行认为,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钱端APP经营方作为撮合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主体,不但掌握投资人的具体信息,也更清楚融资人和融资标的底层资产信息和募集资金的资金流向,而且其在2017年4月已经停止了与网金控股和钱端的合作。
众多投资人(包括招行前员工)反映,当初招行通过一个名为“员企同心”的营销项目推广钱端,而且营销奖励机制颇为丰厚,其扮演的角色不止见证资产的真实性。
6月26日晚,广州天河警方发布微博称开放“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网上登记。广州天河警方表示,近期陆续接到多名在钱端APP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事主报警。经初查,发现有犯罪事实,现已经立案侦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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