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15:54:00 来源:财联社
6月27日晚间9:49,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康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号发布了一则署名为康得集团的《严正声明》。该声明下附加盖“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章的《康得新关于取消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书》(下称《关于取消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书》)。对于该董事会决议取消原因为“康得集团同意撤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的表述,康得集团予以否认。
然而蹊跷的是,发布一个小时左右,该声明即遭删除。
而*ST康得(002450.SZ)截至目前也尚未对上述附件《关于取消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书》进行公告。
上述《严正声明》最后署名为康得集团,该声明显示:6月27日康得新大股东代表、董事纪福星收到*ST康得董事会下发的《关于取消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书》。
而声明最后还附有加盖了*ST康得董事会公章(含印章编号)的决定书,该决定书称“公司于6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提议于6月27日上午10时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7项议案。
具体包括:《关于暂不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债务人所持股份以抵偿占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纪福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余瑶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玲、顾巍巍、王捷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鉴于康得集团同意撤销关于其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及提案,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协商,现决定取消*ST康得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述决定书如此表述。
财联社记者翻阅*ST康得历史公告,尚未发现加盖*ST康得董事会公章的公告,因此无法对该公章进行比对。
而康得集团针对上述决定书内容作出严正声明:自2019年6月14日本议案发出之日起,*ST康得从未以任何方式就此议案与康得集团进行沟通,康得集团亦从未通过任何方式或渠道做出“撤销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及提案“的决定。
康得集团还表示,鉴于该决定书编造虚假陈述,对董事会成员进行错误引导,已构成对董事会成员的欺骗的行为,康得集团郑重提示各位董事,并对此行为提出强烈谴责。康得集团再次提示康得新董事会负责人诚信、合法、合规地履行全体股东授予的权利,这也是作为职业经理人基本职业操守。康得集团将就*ST康得董事会以虚假陈述为依据所发出的此“决定书”的行为,保留向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及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然而在6月27日晚间不到11点,康得集团上述《严正声明》即删除,截至目前*ST康得也尚未公告《关于取消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书》。
6月28日,财联社记者多次致电康得集团,但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记者致电*ST康得,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对采访函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关于采访函的回复。
根据康得集团声明,其认为《关于召开康得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依然有效,康得集团要求依法尽快召开康得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ST康得6月18日晚间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关于召开康得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该函称:“康得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5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05%,根据《公司法》及《康得新公司章程》提议召开康得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康得集团提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包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肖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侯向京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德瑞、王筱楠、梁振东为*ST康得独立董事。
当时*ST康得表示,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审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月28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康得新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不特别备注,10日一般都为自然日。”
然而截至目前,*ST康得尚未公告董事会同意或不同意的反馈意见。
除此之外,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康得集团曾于6月26日在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康得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声明》,直指*ST康得现任董事会管理层“滥用董事会职权,公然侵害康得新股东合法、正当权益,拒绝股东改组董事会。”
康得集团还在该声明中表示,*ST康得董事会在公告中修改了收到议案的时间,(由实际14日收到改为17日收到)——为改善康得新的经营状况,康得集团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邮件公证送达形式,正式向*ST康得董事会提议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改组现任董事会。然而在收到康得集团的议案之后,董事会首先以未收到该议案为由,试图不予公告,后在康得集团反复电话催促之后勉强于18日进行公告,且在公告中修改收到议案通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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