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7:33:55 来源:
5月27日,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深交所向紫鑫药业(002118.SZ)下发了监管函。
2018 年10 月26 日,紫鑫药业披露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8年度净利润为 3.9 亿元至 4.2 亿元;2019 年 1 月 29 日,紫鑫药业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2.8 至 3 亿元;此后的2月28 日,紫鑫药业披露业绩快报,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2.81 亿元。
4 月26日,紫鑫药业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1.79 亿元。而在4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年报中,紫鑫药业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74 亿元。
紫鑫药业在 2018 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为,紫鑫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紫鑫药业董事长郭春林、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大庆、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秦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对紫鑫药业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紫鑫药业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紫鑫药业主要从事中成药产业、人参产业、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产业。因涉及工业大麻概念,今年1月以来,紫鑫药业的股价一路上涨,并在4月中旬达到每股16.56元的高点。5月27日,紫鑫药业开盘报每股8.75元,股价较高点已缩水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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