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6:37:59 来源:中国发展网
为防控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等违法行为发生,5月1日起,在山东省各级登记机关申请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需进行自然人身份实名验证。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明确,已与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完成对接,对全省范围内线下窗口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高管、个体经营者、合作社社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
由此,山东省实现了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全覆盖,有效遏制“被股东”“被老板”等冒用身份证信息虚假登记违法行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上述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具体如何进行实名验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实名验证分两种方式,“两条腿走路”。一是申请人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的,继续采用山东省自主研发的“山东市场监管全程电子化认证签名APP”进行实名验证,该方式具有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功能,实现不见面审批;二是申请人选择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采用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验证。
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业务前,相关需要实名验证的人员使用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有效期限、实名认证手机号码等,通过刷脸比对方式完成本人实名验证。
因技术原因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的,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窗口,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人要根据实际需要,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办理完成登记业务后,应及时在APP上关闭“参与登记注册”选项,今后再次办理业务前可以随时修改。申请人要对身份注册验证行为的真实性负责,切实提高防范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风险意识,加强身份信息管理。
据悉,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是以国家人口库、企业经济户籍库为基础,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打造的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系统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联网查验功能,用户注册一次,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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