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22:3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丹东港)的重整大战远未完结。
日前,部分丹东港债权银行向法院提请对丹东港集团的破产申请,这一提请决定系丹东港银行业债委会组织主要债权银行商议,并经过投票所做出的决定。
早在丹东港违约的2017年10月,14家涉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就按照银保监会(原银监会)的要求组成了银行业债委会(下称债委会),并在兑付危机爆发一年多的时间里,试图最大程度的帮助丹东港走出困境。
但伴随着财务压力的骤升,丹东港通过自身经营打破兑付危机的希望日渐渺茫。
4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债权行人士处独家获得的一份来自债委会的最新说明显示,截至目前,丹东港及其关联企业“丹东老东北农牧有限公司”、子公司“辽宁快急送物流有限公司”在债委会17家金融机构尚有超过330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未能偿还,逾期利息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债委会上述说明指出,“不尽快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企业债务危机将越积越重,债务人的资产将面临被部分债权人瓜分殆尽的风险,不仅严重损害企业职工和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将给企业彻底摆脱债务危机带来更多障碍。”
上述说明指出,“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债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采取破产重整方式推进丹东港系企业债务危机化解工作’的议案,并同意‘由债委会主席行和副主席行作为申请人依法向丹东中院递交破产重整申请’。”
该说明同时约定,“在重整过程中,如果发现银行、债务企业或其他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债委会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另据记者独家获悉,债委会对于此次提请丹东港重整申请的投票发生在2018年6月份,期间丹东银监分局、金融办和债委会成员行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该会议对两件事项进行了表决,一是是否同意对丹东港及关联企业提起破产重整申请;二是力争由债务人或经营性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申请,如无法实现,同意由主席行、副主席行共同对丹东港及关联企业提请破产申请。
在这场债委会的表决会议上,债委会的18家成员机构中共有17家参与出席;投票过程中,除建设银行丹东分行未表决外,共有16家银行投票表决,其中13家银行同意对丹东港向法院提请重整申请。
其中投“同意”票的债委会成员机构,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丹东银行、工商银行丹东分行、交通银行丹东分行、中国银行丹东分行、华融资产辽宁省分公司及华融资本、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口银行丹东分行、农业银行丹东分行、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广发银行丹东分行、东港农商行、凤城农商行,以上银行所持有的债权份额占总份额的86.14%。
值得一提的是,平安银行沈阳分行投票表示反对,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则投下了相对中立态度的“弃权”票,而辽阳银行丹东分行则没有立即回复。
一位接近投赞成票债权银行的人士当日表示,投票赞成提请重整,原因在于目前丹东港的债权纠纷需要尽快进入司法框架内的重整程序,以挽救企业来保证自身债权利益,相反其并不认可丹东港管理层方面提出的预重整方案。
“重整应当由债权人来提请和主导,现在丹东港(管理层)提出的方案已经不值得被信任了,这也是多数银行在债委会上投赞成票的原因。”该人士称。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2018 今日中国财经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