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6 15:06:02 来源: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商业银行始终是最大的持有主体,对于未来的展望始终逃不开商业银行的行为分析,那么未来商业银行的压力在哪儿?本篇报告重点从银行资本角度进行分析。
稀缺的资本
商业银行监管资本可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三个部分。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需要在2018年年底全部达标。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在2018年年底分别达到8.50%、9.50%、11.50%;其他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在2018年年底分别达到7.50%、8.50%、10.50%。
从上市银行报表来看,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达标压力不大;但也应该看到,仍有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处在达标线的边缘。特别是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基本上多数股份行和城商行位于高于达标线1%附近。
考虑到目前二级资本债发行限制较少,而且各类银行已有较多的发行,二级资本补充压力相对较小。(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来源相对有限而且难度不小:要么本身大幅提高盈利能力,要么增资扩股、发行优先股。
整体而言,银行仍然面临资本短缺的问题,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压力较大。
与此同时,监管也在强化一级资本对银行的约束。例如5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将风险暴露的计量基础由资本净额更改为一级资本净额。
同时,在能够证明不存在监管套利的情况下,对风险暴露/投资金额小于一级资本0.15%的基础资产不再实行穿透或纳入匿名客户,以产品为交易对手即可,其中产品视同非同业单一客户。中小银行由于一级资本少,对于公募基金、部分ABS投资将仍会受到额度限制,因为不论是否穿透、是否计入匿名客户,其投资额度都将直接受制于一级资本净额。
还有哪些因素将加大银行资本补充压力?
目前来看,主要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社融中贷款占比上升对资本的消耗;二是系统重要性银行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约束。
今年以来随着监管趋严,非标融资收缩,社会融资规模构成中贷款占比上升。从银行17年年报和18年中报来看,整体呈现出贷款扩张、同业收缩的趋势。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要求,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不包括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原始期限3个月以内)/25%(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而对于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则为100(小微为75%)。因此,银行更多的贷款投放将增加对资本的消耗。
表外非标回表与资本计提。随着表外非标回表,将加大银行资本计提压力。我们在前期报告《监管一周年,银行资产有何变化?》进行了测算,从资本计提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短期内难以承接表外非标快速回表。不过,央行于7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央行细则”),允许商业银行自主确定整改计划、发老产品对接新资产、采取多种措施处置非标。
如果存量非标全部自然到期,只有少量非标回表,那么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可能影响不大。不过,只要这部分融资需求还在,如果最终使用贷款对接,仍然需要面临资本占用的问题。
近期值得关注的事件是一行两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301号)。
全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可以看到,仍有部分规模较大的股份行资本充足率并不高,如果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将会大幅增加资本补充压力。
由于四大行均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叠加巴塞尔协议Ⅲ,四大行的资本充足率在2025年至少要达到19.5%以上,后续可能需要持续地补充资本。
银行如何补充资本
目前银行资本补充工具主要有股权融资(首发、增发、配股)、可转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
(1)股权融资
商业银行股权融资可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股权融资包括首发、增发、配股(供股)等,通常在会计上计入实收资本(普通股)以及资本公积,属于核心一级资本。
国有行的股权融资主要在2010年以前;股份行的募资集中在2011年前后,近年来也持续进行增发融资;城商行和农商行则主要在港股上市融资[1]。
银行上市、增发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充核心资本。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短缺的问题,前期主要是国有行和股份行通过上市补充资本。近年来随着城商行规模不断扩张,资本不足的束缚愈发明显。因此,城商行纷纷谋求通过上市补充资本、做大做强。
由于A股上市难度较大,不少城商行绕道港股上市。除目前已成功登陆A股和港股的45家商业银行以外,还有49家进行了A股IPO申报,反映出高涨的上市热情。值得注意的是,在港股上市的17家商业银行中(不含A+H的10家银行),有11家申报了A股IPO,或许对于银行而言登陆A股才是最终的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五大行中农行在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指标方面相对较弱,补充资本的需求更为强烈,今年6月也进行了千亿定增。
(2)可转债
银行发行可转债的主要诉求是转股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未转股前的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可转债在转股后可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可直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可转债兼具权益和债券属性,在发行时即需要拆分为负债部分,其中权益部分(其他权益工具)可立即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例如,光大银行2017年3月17日发行300亿可转债,17年中报显示其他权益工具——可转债的权益增加51.61亿元,其他权益工具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部分亦增加51.61亿元,这意味着可转债在发行时拆分的权益部分全部进入了核心一级资本。光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2016年底的8.21%上升至2017年年中8.35%。
目前为止共有11家银行发行12只可转债,其中招行转债、中行转债、工行转债、民生转债(2只)相继完成转股。目前的存续可转债均为近两年发行,包括17年的光大转债、宁行转债和18年五家农商行转债。截至目前,还有中信银行等六家上市银行拟发行可转债。
农商行积极布局可转债的背景是IPO融资缩量以及再融资18个月限制,同时可转债相对于优先股具有票面利率低、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优先股的优势。
(3)优先股
优先股主要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主要依据2014年4月3日银监会、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12号)。
2014年以来主板上市银行共发行26期优先股,前期以国有行为主,2016年以来股份行和城商行发行较多。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目前仅齐鲁银行发行了规模20亿元的优先股。
与此同时,中资银行在港交所也开始发行优先股(AdditionalTier 1,即AT1债券),目前共发行19期,绝大多数是美元债。港股上市的国有行和股份行均有发行,近年来部分城商行开始尝试。截至目前,共有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六家上市银行拟发行优先股。
(4)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的前身是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进行了重新定义,明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不再计入监管资本”。2013年开始新的二级资本债取代原有的次级债成为银行补充二级资本的重要来源。
二级资本债自2014年开始放量发行,目前共发行378只,发行规模合计17,182亿元。
2017年以来随着MPA考核以及资本充足率达标期限将至,各类银行特别是股份行均积极发行二级资本债。
中资银行在香港亦有发行二级资本工具(T2),目前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发行8期,时间集中在2014、2015年,总规模878亿元。
[1]如无特别说明,2018年数据截至11月30日,下同。
总结
整体来看,银行仍然处于缺资本的状态。
各类资本补充工具近年来均有较多的发行,反映资本监管、MPA考核压力下银行补充资本的需求强烈。
二级资本债发行难度较低,当前的难点在于如何补充一级资本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这也是当前中小银行纷纷谋求上市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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