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14:42:0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亚洲税务局长们3天会议达成6项成果,助推“一带一路”
记者:陈益刊
11月13日至15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16个成员的税务局长齐聚杭州,参加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下称年会),分享了各自改善营商环境先进做法,探讨加强税务部门能力建设,以及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如何加强税收合作等。
此次年会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局长伍伟聪举行的双边会谈中,双方就双边税务合作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就建立高层年度对话机制、推动工作层面互访及分享税收领域最新进展等方面做出了机制性安排,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双边税务合作,促进两国经贸往来。
在年会闭幕式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介绍了此次年会取得的六项成果。
一是达成了加强税收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共识。SGATAR成员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促进区域和全球经济稳健、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期待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税收合作。
今年5月,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上,中国等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就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议题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联合发布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这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更加紧密,更加深入,更加规范化、机制化、实体化,更好地促进“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明年春天中国将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推动降低税收壁垒,不断完善国际税收治理,共享发展成果和机遇。
二是达成了支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共识。SGATAR成员支持建立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分享机制,共同向世界银行建议,完善《营商环境报告》纳税指标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国税收营商环境;承诺更好地发挥税务中介作用,促进提高税法遵从,降低纳税成本。
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到第46位,进入世界排名前50的经济体之列。其中,中国纳税指标排名比去年提升了16位,四个分项指标排名都有所提高,与税务部门工作直接关联的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两个指标分别比去年上升了23位和43位,分别排在第15位和第53位。
当然中国纳税指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此次年会上也吸取其他国家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作出了提升SGATAR国际影响力的承诺。SGATAR成员共同承诺,循序渐进推动SGATAR未来改革,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合作,努力打造机制更加完善、合作更加高效、对外更加开放的合作典范,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
SGATAR是亚太地区唯一的官方税收组织,致力于通过交流税收管理经验来推动各成员在税收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对推动本地区税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规划了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方案。SGATAR成员承诺交流分享能力建设实践经验,各成员间相互提供能力建设培训、专家访问或技术支持等,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中国多次呼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国际援助获得多方积极相应。税务总局利用自身优势,2015年以来为超过50多个国家的400余名税务官员举办了22项培训班。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和SGATAR成员也为中国税务官员提供学习机会。
五是探讨了落实BEPS成果的举措。会议决定推动更多成员制定并执行转让定价文档规则,提高税收争议解决效率,增加税收确定性,促进国际税收秩序向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为了堵塞国际税收规则漏洞,防止跨国企业以合法方式通过人为筹划向低税或无税地区转移利润,国际税收改革的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于2013年正式启动,中国等60多个国家共同参与该项目。随着2015年BEPS 15项行动计划成果公布,各国也在落实这一成果。
2017年6月,中国等6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公约的签署,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既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保护国家税基安全,又为多边税收合作提供法律框架,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增进跨国投资者的信心。
六是发出了提高税收透明度的倡议。SGATAR成员倡议提高税收透明度,加强主管当局间的信息交换,共同打击跨境逃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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